宝山区用人单位就业补贴

上海工业厂房租售网 2021-02-18629

用人单位就业补贴

用人单位(机关、事业单位除外)招收录用下列三类人员,并按规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,可享受此补贴:

1.宝山户籍的“就业困难人员”(包括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市级标准认定的“就业困难人员”和2018年3月14日前按照区级标准认定的“就业困难人员”);

2.宝山户籍的驻区部队随军随调现役军队干部配偶;

3.宝山户籍的刑满释放及戒毒康复人员。


补贴标准

每人每年16000元。本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,补贴对象必须为劳动年龄段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,停止享受本补贴。

咨询电话:56120239


请打开浏览器进行下载

https://share.weiyun.com/TS3e1mlq

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yandanggu.cn/post/15.html


服务热线

13501864601

qrcode

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

扫一扫二维码,添加客服微信